關於愛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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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都有自己應負的責任,不能以愛情為理由不負責任。
愛情確實是兩個人的事,但這兩個人首先是獨立的個體,他們都有應盡的義務和應負的責任——不可推脫的義務和責任。
如果一個人為了盡到自己的責任而放棄愛情,我覺得這並不能說他渣,我反而會欽佩他的理智與負責。
如果一個人為了自己的愛情而沒有承擔該承擔的責任、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,我在一方面說他深情的同時也藐視他——以逃避責任為前提的愛情我是不屑的。
我個人認為,沒有人離開了另一個人就活不下去,如果當真有人這樣說或這樣想,那我只會覺得他/她矯情而非深情。
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,古言。甲喜歡乙,並追求到了乙,兩個人成親了。幾年之後,甲不再那麽喜歡乙,又喜歡上了丙,納丙為妃。
評論區裏一水兒說甲渣的。
我個人認為,一個人愛另一個人一輩子的事不能說沒有,只能說少之又少。人的感情和對事物的看法總是在不斷變換的(比如說我一年前還覺得愛情至高無上,可以為愛情放棄一切),也許一年前你覺得這個人風度翩翩,一年後你就覺得他普普通通。喜新厭舊人之常情,我認為這還算不上渣。
況且這篇文章是古言,甲是高門大戶,這樣的人家都有個三妻四妾,甲不過娶了兩個,算得上深情了。
我現在都覺得愛情是一種多余的東西,我甚至開始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千萬不要出現愛情,那會湮沒我為數不多的理智。
有誰能告訴我愛情的意義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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