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我低沈時認為的寫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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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是對話體,但確實是隨筆,連不起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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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願意寫現實生活。”
“為什麽?明明那才更貼合讀者生活,才讓他們更為觸動。”
“因為當我寫下它的時候,第一個崩潰的不是我的讀者,第一個絕望的也不是我的讀者,是我。我能寫,寫完還能活下去的前提是我知道這是我寫出的東西,是假的。但一旦我所描寫的成為真實,或者它本就真實。說真的,我不知道怎麽活下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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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肯意識到我根本就不被重視根本就不值一提,我想要死亡。我以為跟別人交朋友,心裏一定得有一點優越感,不管是什麽方面,會不會表現出來。只有有著這種優越感,我們才會有正常的情誼。而生活也是,只有在有優越感的前提下——不管它的輕重表現——我們才會活著。當我描寫現實時,我意識到這種令人作嘔的真相,意識到沒什麽值得歌頌,意識到所有一切都徒勞無功,我們什麽都改變不了,什麽都無法獲得。我們是最俗最醜陋的造物,竟然還為自己是個畜生而沾沾自喜。”
“有一些世界上最荒唐和最輝煌的文字,它們在死亡,生存,愛情,性欲和醜惡間遊走。它們幻想出無窮無盡的循環,在這裏,你會忘記自己曾以為將永遠秉持的價值,堅信的真相,捍衛的事實,你被拉入浪漫主義的深淵,拉入最深的泥淖。你卻感到這輩子最為幸福,最為清醒,竟然能看到自己被剖開腐爛在眼前,而後喪失了語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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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怎麽讓人絕望?”
“先給人希望。”
“具體如何去做?”
“你只需要引領你的讀者對故事的某一走向產生強烈的渴望,對人物的某種關系產生絕對的誤解,對美好產生不假思索的信任。然後你改變所有這些,改換全然相反的方向,走到最讓人不希望以至於大部分人想都想不到的道路上,撕裂幾乎成為真相的幻想。這樣就撕心裂肺,叫人從此懷疑每次盼望。更有人說你真實,說這就是生活。沒有人會註意到你的騙局和詭計,因為筆在你的手裏,沒有人會註意到他們的人性和情感成為了他人手心的玩物。而至於那些聰明的讀者,他們早就學會了不去猜測或賭博,保持相對的觀賞者姿態,自然也只為你的才華嘖嘖稱奇,並不論世間有多少這樣的人。但你要註意,別被自己的羅網罩住手腳,栽入圈套。”
“怎講?”
“不久你將不滿足於單純設計出的悲劇,你會真正置身於這個社會最黑暗的地方,然後拿筆繪圖。因為你將感到一種義不容辭的責任,你會徒勞地想照亮黑暗,因為你的劣根性,你竟然想活成太陽卻不遵守太陽的規矩。而從那往後,你眼中便只有黑暗,再亮的光照不進你的心裏,你自己作為一根火柴誰也沒有救就被黑暗吞噬,你比不上流星,花火或者一次衰亡。那種無力感是最折磨人的,你脫不開身又幫不了人。最後唯有自由地死是解脫。當你瞥見光鮮下腐爛的一角而忘記危險時,你就已經拿你的性命和魔鬼做了交換。你的理想,認知盡數破滅,你所作所為全無意義。人是無可能把黑白兩面完美地拼合在一起去觀察的,因此你就忘記了過往所經歷的任何一樣美好,任何一件值得你活下去的事,你會死,因為沒能抽身,因為不再自救。那時你的死亡會被隱藏在花邊新聞之下腐爛發臭,你的名字卻會被不為人知的輝煌接受至永遠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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