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本身就是美妙的圖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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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吃了一頓高興飯,拍照發上了社交賬號,配了一個“嗝”字,令他滿意的一頓飯。
想起前幾日看過的書籍,“鬲”字在新石器時代開始是一種煮食的器具的名稱,上面是鍋子,下面是支架。“嗝”這個字若是寫成金文,應該是一個“口”在“鬲”的隔壁。於是忽然就有了畫面感:大家圍坐在鬲器周圍一同煮食和吃飯,吃飽後其中一個人因為脹氣從嘴巴發出了聲音。於是這種狀態,這種聲音就被記錄為食器旁的嘴巴。
不過是一個字,卻讓人聯想到一個完整的畫面。除了這個字以為,其實每一個遠古時期的字都或多或少地在描繪著現實的圖畫。比如說“隹”其實是一只鳥的簡化方式,撇是鳥的頭,豎是鳥的身體,剩余的部分是她的羽毛。於是“雀”就是一只小鳥,“集”就是一只小鳥停在木頭上,“隻”則是右手抓住了一只鳥,所以是只,中文“雙”則是右手抓住了兩只鳥,因此為一雙。最妙的還有“霍”這個字,雨下一只鳥騰躍而起的瞬間,就是“霍然”能給人帶來的最直觀的感受。
即使是今天,文字裏的圖畫性依然未曾完全遠離,只要我們願意,還是能從文字之中觀賞到圖畫的美感。於是他作為一種語言本身傳播著思想,與此同時,這個語言本身也在說話,仿佛擁有生命般靈動自然。
“你有什麽話想借著這個場合說的?”
“我希望你們能感到快樂,並把這份快樂帶在身上,讓身邊的人也快樂。”
你想要體驗的青春,別人將之轉換為快樂。盡管年歲增長,內心也未見成熟,也不需要讓自己的內心變得冰冷。我們可以允許自己用局外人的目光來看待自己,但是心中的自己自始至終都持著一團火,那可能是我最渴望的存在。總是躍躍欲試,也總是能說到做到。五年前的自己仿佛和此刻的自己重合,功名之外,快樂才是更直觀闊達的存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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